各本科人才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本科专业布局、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体现办学特色和优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2026年本科专业设置工作以及“十五五”期间本科专业动态优化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与条件
(一)以国家战略、市场需求和科技发展为牵引优化专业设置。科学调整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模式,深化“四新”建设,推动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重塑,对现有专业升级改造,培育交叉融合的新兴专业,打造特色优势专业集群不断提高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契合度,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有的放矢培养国家战略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紧密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鼓励在理工科及新兴交叉学科领域加强专业布局,推动跨学科融合,探索文理交叉的复合型专业发展路径,提升专业设置对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支撑能力。
(三)鼓励突出优势特色调整专业结构。加大专业调整力度,推动优化专业设置,引导分类发展、特色发展,发挥优势专业集群效应,提高人才培养竞争力。
二、专业设置工作
本次专业设置工作包括专业预申报、正式申报等,专业设置必须进行科学论证,严格履行各项程序。
(一)专业预申报
各学院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学院专业建设规划,提出专业增设或专业调整,增设新专业应符合学校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的要求。2027拟申请增设或调整的专业,今年需按要求提交预申报材料(附件5)至jiaoxueke@shisu.edu.cn,专业预申报有效期为1年。
(二)专业正式申报
本次正式申报的新增专业为2025年已预申报的专业,今年需提交以下材料至jiaoxueke@shisu.edu.cn。
1.申请报告。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及发展规划,说明申请设置专业的主要理由、具备条件、比较优势及专业特色,重点说明拟新增专业与已有专业的关系及后续建设规划;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6);
3.新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
未预申报但属于急需专业拟本次申报的,需额外提交未预申报说明,经教育部审批同意后方可申报。
(三)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撤销专业
申请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以及申请撤销专业等可一并报送,操作流程与专业正式申报要求相同。
学校对申报专业进行审议。凡经学校审核通过同意预申报或正式申报的专业,于7月1日前准备好上报教育部指定网站的材料,完成相关申报。
三、本科专业动态优化调整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本科专业布局,深化专业建设内涵、提升专业建设质量,各本科院系须紧密围绕学校发展战略和“十五五”规划部署,从专业布局优化、专业建设规划等方面做好谋划推进,提交《XX学院专业设置与优化调整落实方案》(附件7)至教务处。
四、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于2025年5月22日前将电子版材料(Word文档以及盖章版本PDF扫描件)提交至教学科邮箱(jiaoxueke@shisu.edu.cn)。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蕾
联系电话:67701028
联系邮箱:jiaoxueke@shisu.edu.cn
教务处
2026年5月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4.附件4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2026年).pdf
5.
附件5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申报材料(预申报) .docx
6.
附件6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正式申报).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