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请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及院系认定细则,做好2024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严格审核学生学分认定材料,按时完成学分认定。
(一)认定学生范围
2024级本科生,其他年级学生不参与认定。
(二)认定细则管理
根据学校办法和院系细则开展学分认定。向学生做好学分认定内容的宣传说明。
(三)认定过程管理
采用线上认定方式,本次学分认定使用本科教务系统(毕业管理模块)。操作流程和方法可参考《上海外国语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系统操作指南-学生篇》(附件1)《上海外国语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系统操作指南-管理员篇》(附件2)。
(四)认定结果管理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结果需要在院系内进行公示(9月30日前完成一周公示)。公示结束且异议处置后,由教务处审核。
附件:
1:
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上外教〔2024〕29号).pdf
联系人:屈媛媛
联系电话:67701028
联系邮箱:jiaowuchuoffice@shisu.edu.cn
教务处
2026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