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名师优课的引领示范作用,构建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公开课示范观摩活动,通过优秀教学案例的现场展示与研讨,促进教师间深度交流,全面提升课程育人质量。
一、课程范围
为充分展示我校各类课程建设成果,营造互学互鉴的良好教学氛围,本次公开课开设主要面向以下课程:
已获称号课程: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上海高校一流本科课程、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上海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等。各本科教学单位至少开设1-2堂示范公开课。
在建课程项目:上海高校市级重点课程、校级精品/重点课程、数智类课程等。根据建设要求,每门在建课程在建设周期内至少开设1堂公开课。
此外,欢迎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公开课开设。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动员组织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强化价值引领。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是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公开课应深入挖掘各类专业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注重家国情怀、职业伦理、科学精神、工匠精神、劳模精神等时代精神,立足中国国情、扎根中国大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铸魂育人。
(二)优化课程设置。课堂是传道授业的主渠道,是教书育人的主阵地,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公开课应遵循客观规律,主动契合青年学生的成长需求和认知规律,突出学生主体地位,反映学科前沿,渗透专业思想,体现教学内容的高阶性、创新性与挑战度,不断提升学生的课程学习体验、学习效果。
(三)推进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是时代精神的核心,是推动教育发展的根本动力。各单位应以公开课活动为抓手,巩固和深化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课程思政改革等工作成果,推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利用智能技术支撑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教学方法的改革、教育治理能力的提升,站在学科前沿开展教学,形成特色教学风格。
三、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课的申请、审核、预约均通过教务系统进行。
(一)公开课申请与审核
教师申请时间:4月8日—4月12日。授课教师登录教务系统进行公开课申报。
院系审核时间:4月13日—4月15日。各单位教学秘书/教学负责人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其他教师可预约听课。
(二)公开课观摩与预约
预约方式:全校教师可登录教务系统,浏览已发布的公开课信息并预约观摩。
预约规则:每门公开课的预约人数上限由授课教师根据教室容量设定,额满即止。
观摩要求:预约成功的教师应按时到达授课教室参加线下观摩。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请提前通过系统取消预约,将名额释放给其他教师。
(三)组织与宣传
组织保障:各单位应做好公开课的组织保障工作,确保公开课按计划顺利开展。在不影响正常本科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做好公开课信息发布工作。
引领示范:各单位应充分发挥教学指导委员会、基层教学组织的作用,通过现场教学观摩,带动集体教研、经验交流分享,持续发挥名师优课的引领示范作用。
宣传推广:各单位应积极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对优质的公开课进行宣传报道,做好相关材料记录存档工作。
联 系 人:刘思诗
联系电话:67701028
联系邮箱:jiaoxueke@shisu.edu.cn
1.近年已获称号课程、在建课程项目参考列表
2.教务系统公开课申请、审核及预约操作指南
教 务 处
2026年4月8日
